前一段时间传得沸沸扬扬的影视明星偷税漏税,国家部门大力整治影视行业的事件在近日终于传来了消息:从2018年8月一日起,影视公司将执行新的税率,明星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统一调整提高到35%,增值税税率为6%,加上各种附加税大约1%,在执行新税率情形下,明星的税收征收率将达到42%左右。
在这之前,按照各地方对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明星最低可以按照6.78%的税率缴纳税款,但在执行新政策之后,假如明星有1亿的收入,那么与之前相比则要多交3100万的税款。面对如此巨额的税款,直接导致了许多小型影视公司的倒闭,或许从表面上看来,这一政策严重影响了小规模影视公司的利益,但从长远角度考虑,这一政策可以很好的整治影视行业,抑制当前快速增长的片酬,现在影视作品的唯“明星效应”。
在这之前,我国有两大影视行业税收洼地,一个是霍尔果斯,只需缴纳6.78%税率的税款,另一个则是江苏无锡,只要缴纳9.78%税率的税款。本来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是响应国家扶持文化产业的号召,推进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制定的,但却被有心人利用,哄抬明星收入来达到偷税漏税目的。
如果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当前试用的税率表,以明星几千万的片酬来算,应该缴纳最高档的税率,也就是42%缴纳个税,但是在税收洼地注册的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却只按6%的税率征税,这是明显不合理的,但随着新政的出台,明星天价片酬或许会有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