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1.完善工作机制。参与试点的三方应共同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资源配置和建设、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管理和就业、试点项目课题研究等工作。试点各方要围绕改革目标,结合办学模式,形成并不断完善各方深度参与、全程合作的办学机制。
2.保障培养质量。教育厅将从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院校双方应与企业密切合作,从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及企业全程参与上下功夫。组成专业建设团队,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建立定期检查交流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办学质量。通过试点,研制和形成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控制体系。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注:根据教育部的新政策,2011级高中生已取消该保送资格。)[2]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注:根据教育部的政策,2011级高中生已取消该项保送资格。
(二)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中学须按本办法要求制订该校推荐办法,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备案后在该校公布。同时,省级招办应在本省(区、市)招生网站公布。
各外国中学的推荐保送生名额由教育部根据各校推荐保送生工作情况、毕业生规模及高校反馈评价等因素确定。各外国中学应根据已公布的推荐办法及允许推荐名额,选拔该校符合推荐保送要求的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外国中学须将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该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推荐学生情况材料。有关省级招办须对本省(区、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中学上报的保送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升空教育升学规划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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